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1][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3] -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监管机构、媒体及股东的接待工作 [4] 内幕信息保密要求 -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股价 [6][7] - 内幕信息知情范围需控制在最小范围,公开前禁止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 [7]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如一年内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债务违约等 [8][9] - 其他情形包括:控股股东持股/控制权变化(5%以上)、重大诉讼、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等 [9]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子公司高管、业务往来人员等 [10][11] - 外部机构如证券监管人员、中介机构、收购方高管等也被纳入知情人范围 [11][12] 登记备案流程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获取信息的时间、方式等内容 [12] - 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需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3] - 登记材料需保存至少10年,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17][18] 保密管理措施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数据不得泄露,特殊情况需提前报送的需书面告知保密义务 [20] - 重大事项筹划方需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提供知情人名单 [21] - 内幕信息载体(文件、电子资料等)需严格保管,防止非授权调阅 [22] 违规处罚机制 - 违规泄露或失职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给予处分及追偿 [23] -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内幕交易自查结果需2个工作日内报监管机构 [24][25] - 公司定期查询知情人股票交易记录,对违规行为问责并报告监管部门 [26] 制度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7][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30]
澜起科技: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