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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提供2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1][2]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1][3]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批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50亿元,其中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1] 担保协议细节 - 贷款银团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11家银行,贷款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2][4] - 抵押物包括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建成后的地上建筑物与机器设备[2] - 担保范围涵盖本金2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6] 被担保公司信息 - 索普新材料为江苏索普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主营氯碱、氯化苯等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4]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 财务影响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70%[8] - 本次实际使用担保额度22亿元,无逾期担保记录[8] 战略考量 - 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融资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7] - 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完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