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