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檀国民)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檀国民作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及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7][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未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8]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保持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情形,候选人承诺及时报告并辞职 [9]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