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