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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5亿至1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05元/股,实施期限至2024年10月18日 [3] - 2025年4月14日再次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5亿至1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13元/股,实施期限至2026年4月13日,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回购7,882,583股(占总股本0.098%) [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余30,736,547股,根据法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5年4月27日董事会和5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除回购账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5元(含税) [4] - 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2.11元/股,总股本8,032,088,259股,扣除30,736,547股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001,351,712股 [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显示:实际分派后参考价为21.675元/股,虚拟分派后参考价为21.677元/股,两者差异仅0.0092%(小于1%) [5] - 每股现金红利按实际分配股本计算为0.435元,按总股本折算后为0.433元/股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法规要求,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