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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适用范围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2] - 责任追究针对因履职不当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 [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标准:收入或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值10%以上、直接影响盈亏性质、资产总额差错10%以上或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5][7] - 其他重大差错标准:涉及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对外投资/诉讼/担保,或足以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5][7] - 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 [5] 责任类别与处罚措施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资料提供者)和领导责任(审核者) [6][12] - 处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可叠加经济处罚 [6][8][13] - 董事会对处罚金额及形式拥有最终决定权 [6][14] 重大差错认定及追究程序 - 董事会指定机构负责收集证据、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形成决议 [9][15] - 责任人享有申辩权利,更正后的年报需由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16][17] - 更正的财务信息披露需遵守《上市规则》及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决议需以临时公告披露 [9][18][19] 附则与适用范围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