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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股民索赔案一审胜诉!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具体手法包括虚构贸易链虚增收入、融资性代采业务计入营收、数据中心集成业务未承担风险仍确认收入,2018年虚增营收12.93亿元占当年披露数据的27.78% [1]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2] - 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此前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2次,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2] 投资者索赔 - 法院判决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何思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且2023年5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 [1] 实控人违规行为 - 何思模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超1.6亿元,涉及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高位卖出股票且未如实披露减持情况 [3][5] - 何思模在2016年12月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账户卖出股票获利近8301万元 [5] - 何思模存在短线交易行为,2017年1月借用"朱琦"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被处以10万元罚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