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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 丽岛新材: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票据池业务概述 - 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1] - 业务功能包括票据托管和托收、质押池融资、贴现、代理查询及业务统计等一体化服务 [1] - 票据池额度7亿元可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 业务运作机制 - 公司及子公司可在各自质押额度内开展融资 可申请占用池内其他成员单位额度 [2] - 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 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担保额度 [2] - 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 [2] 合作银行选择 - 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商业银行 由董事长根据银行合作关系及服务能力选择 [2] 业务开展目的 - 解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后销售款收取及供应商结算中的票据管理需求 [2] - 通过银行代办保管、托收等业务降低票据管理成本 [3] -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 [3] - 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 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 风险控制措施 - 存在质押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导致担保额度不足的风险 [3] - 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 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 [3] - 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 安排新收票据入池 [3] - 持续监控业务进展 发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董事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