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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 - 公司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回购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注销 [1] - 第一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26元 [21] - 第二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同样因每股派息0.26元 [22] - 第三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保持11.63元/股不变 [26]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名激励对象共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1名激励对象 [10][11] -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72.71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18.18万股 [14][15] - 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 [19][20]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3名离职人员合计21.2134万股限制性股票 [23][24] - 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7.5029万股限制性股票 [25] - 第三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名离职人员29.1589万股限制性股票 [26]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必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10][12][17] -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26] - 公司尚需就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