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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 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日期、地点、议程及投票方式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28层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 [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股东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3位股东,持有648,953,202股(占总股本43.3827%)[3] - 网络投票股东938人,代表152,189,672股(占总股本10.1739%),合计出席股份占比53.5566% [3][4] -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5] 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 [5] - 总表决结果:同意799,252,034股(占比99.7639%),反对1,556,920股,弃权333,920股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50,186股(占比94.2424%),反对与弃权合计1,890,840股 [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法律意见书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专用于本次股东大会公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