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由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公司所有权利义务,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 -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初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1,444,225股,2021年5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3,083,660,725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9,437,625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股东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7]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47][11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585%)、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86%) [20]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 [19]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30] 经营与投资 - 公司专注AMOLED显示技术,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生产设计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14][15] -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股东会批准 [1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50]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128]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129]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133]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131]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 [12]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也由董事会决定 [1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143] - 高管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