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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涵盖离职情形 移交手续 义务延续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1][2]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2] - 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董事提出辞任后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以确保董事会合规 [3]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更换 任期届满未连任者自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 [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3]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执行 [3] - 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刑事犯罪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4][5] - 任职期间出现资格不符情形需立即停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 违规参会投票无效 [5] -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代表人身份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5]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签署确认书 [5] - 涉及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的离职人员可能接受离任审计 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6]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履行计划 否则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 [6] 离职后义务与责任 - 离职后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间内不当然解除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持股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7] - 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因离职免除 [7]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7]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等情形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 [8]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0] - 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