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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 天健审〔2025〕1-1650号(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倍杰特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该报告符合证监会规定并如实反映了资金使用情况[1][2] - 鉴证报告仅限用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1] - 管理层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注册会计师基于执业准则独立提出鉴证结论[1][2] 前次募集资金募集及存放情况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680.5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660.38万元后净额16,020.12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14,696.30万元[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资金103.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 初始存放金额与净额差异1,323.82万元系发行相关外部费用[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 - 2023年调整募投项目规模,年产环保新材料从10万吨缩减至2.5万吨,总投资额由96,000万元调减至32,000万元,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4,696.31万元未变[5]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5] - 闲置资金曾用于现金管理,累计理财收益237.88万元,资金使用未超授权期限[6][7][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 - 募投项目效益计算口径与承诺一致,但存在累计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的情况(具体见附件说明)[5] - 公司未出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5] 资质证照 - 文件包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高高平、张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