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2][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9:15-15:00开放[3] - 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0人,代表股份66,719,908股(占比31.03%),其中现场出席18人(持股66,204,148股,占比30.80%),网络投票52人(持股515,760股,占比0.24%)[5] - 中小投资者股东63人,代表股份6,883,439股(占比3.20%),其资格经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发生临时修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子洲等5人获同意票66,227,249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92.84%[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高彦等3人获同意票66,227,166股(占比99.2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2.84%[8] - 其他议案通过率均超99.26%,中小投资者最高反对比例0.81%(55,680股),弃权票占比均低于0.01%[9][10][11][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14]
晨化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