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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和资格 [1] - 发行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发行预案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规要求并保障股东利益 [2] 发行方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评估了行业阶段、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目标 [2]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及法规要求,与公司战略规划匹配 [3] 募集资金管理与股东回报 - 公司已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措施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规定,未发现违规变更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合理回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4] 发行程序与授权 - 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4]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推进发行事宜的提议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利于提高发行效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