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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内容 包括设立党支部及党务办公室等具体条款 [1][2] - 修订后条款明确党支部和支部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2] - 新增条款规定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2]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 新增条款明确公司和各分 子公司重大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符合党内法规及公司相关实施办法 [2][3] -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须经股东会 支委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按各自议事程序集体决策 支委会履行研究讨论前置程序 [3] - 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 新问题需及时向相关决策机构反映并按程序修正或重新决策 [4] 其他说明 - 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备案事宜 [4]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 最终变更以核准内容为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