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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18.5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14.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4.40亿元 [1] - 担保额度按实际生效金额进行总额控制,子公司间可调剂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同类子公司处获得额度调剂 [1] - 担保余额不高于12.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的对外担保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超过12.25亿元后由董事会审议 [1]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超出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要求其他股东提供价值不低于担保金额1.3倍的反担保资产,无法提供反担保的将按年化费率收取担保费 [10] - 公司持股比例对应担保部分的费率为1.00%/年,非持股比例对应部分的费率为2.50%/年,费用在债务清偿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预收 [10] - 担保协议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实际担保以正式签订文件为准 [10] 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 被担保子公司包括国科恒翔(天津)、国科恒铠(上海)、国科恒晟(北京)等12家医疗科技公司,其中8家为控股子公司(持股60%),4家为全资子公司 [4][6][7] - 子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销售、技术开发、仓储物流等业务,注册地覆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区 [4][6][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最高的子公司为国科恒翔(天津)达68.57%,最低的为内蒙古国科恒泰仅24.14% [4][8] 财务数据 - 被担保子公司2024年度总资产规模从803万元(陕西恒尚)至6.43亿元(国科恒翔)不等,2025年一季度多数子公司净利润为负 [8][9] - 国科恒翔(天津)2025年一季度营收576万元,净利润-788万元;国科恒铠(上海)同期营收573万元,净利润-60万元 [8][9]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1][11] - 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求,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风险可控 [10] - 监事会强调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