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 1)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 [6][7]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5][6][7] - 授予条件已达成,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资格的情形 [9] 2) 计划批准与授权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议案,确认授予条件达成 [6] - 监事会审核通过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同意授予方案 [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及相关事宜 [6][7] 3) 授予日与对象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20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 [6][7] - 激励对象共44人,均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的任职人员 [7][8] - 授予数量为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披露 [6][7] 4) 授予条件核查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非标意见、重大违法违规或利润分配异常情形 [9] - 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9]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异常情况 [9] 5) 后续程序 - 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9]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程序合法性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