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德豪: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1] - 案件涉及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与大连德豪、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1] - 案件当事人包括原告深圳安萤电子、被告大连德豪光电科技、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安徽德豪润达电气及第三人安萤电子有限公司[1] 诉讼主要内容 - 案件源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累计诉讼公告,涉及大连德豪诉深圳安萤的买卖合同纠纷[1] - 大连中院一审判决深圳安萤支付LED芯片销售货款7152.76万元,安萤电子承担连带责任[1] - 深圳安萤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高院,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但未履行[2] 诉讼请求 - 深圳安萤认为一审判决款项属于销售代理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2] - 深圳安萤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退还垫付的客诉赔偿、坏账损失、纠纷处理诉讼成本等款项[2] - 诉讼请求金额共计2000万元(具体以审计鉴定结论为准)[2] 诉讼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2] - 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2] 其他诉讼事项 - 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