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公告 [3] - 现场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任斌未出席,由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陈主持 [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符合法定程序 [3]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120,200股,占总股本56.0861% [4] - 网络投票股东53名,代表股份564,208股,占比0.6442% [5] - 中小投资者54名,代表股份564,408股,占比0.6444% [5] - 合计58名股东出席,代表总表决权股份49,684,408股,占公司总股本56.7303%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 [6]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49,593,976股(99.8184%),反对90,081股(0.1813%),弃权351股(0.0008%)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3,976股(83.9775%),反对90,081股(15.9602%),弃权351股(0.0623%)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