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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

回购注销原因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2024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1] - 业绩考核指标要求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以2020-2022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但实际未达标 [2] - 涉及18名激励对象,合计1,17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3] 回购注销决策与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合规 [1] - 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异议或清偿债务要求 [2] 回购注销安排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616326)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 [3] - 预计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股份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限售条件流通股从2,744,000股减少至1,568,000股(减少1,176,000股)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保持不变,仍为243,016,841股 [4] - 公司总股本从245,760,841股减少至244,584,841股 [5] 法律意见与公司承诺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注销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5] - 公司承诺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已充分告知激励对象且未收到异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