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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原董事长、董事被控职务侵占案,今日顺德开庭

案件背景 - 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原董事温惠被控职务侵占案重审定于2025年6月24日至7月4日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1] - 两人曾分别担任宝新能源董事长和董事职务 并在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担任要职 宁远喜曾任宝丽华集团党委书记和梅州客商银行董事长 温惠曾任宝丽华集团总经理 [2] - 宁远喜于2021年4月突然离职 结束近21年董事长任期 两人于2022年先后因涉嫌职务侵占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 [2] 指控内容 - 被控于2014年以1500万元低价购买宝新能源市值3038万元房产 非法占有2032万元财产 两人将收益按二八分成 温惠分得498万元 [2][3] - 另被控在宝丽华集团3.1亿元融资项目中 将930万元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私分 宁远喜分得700万 温惠分得230万 [3] 被告辩护 - 宁远喜辩称房产处置由实控人叶华能主导 930万元是叶华能对其融资的奖励金 付款报批单显示叶华能用铅笔签字表明知情 [4] - 温惠曾作有罪供述但后来翻供 称房产处置和930万元付款均经叶华能同意 所得款项是与宁远喜的资金拆借而非分赃 [4] - 温惠辩护人质疑其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认为属于非法证据 [4] 实控人证词 - 叶华能证实宝丽华集团资金使用需经其最终审批 但称不知晓涉案房产转让细节和930万元顾问费支付情况 [5][6] - 叶华能表示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长宁远喜有权决定出售房产无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 案件进展 - 2023年5月一审判决两人职务侵占罪成立 宁远喜获刑9年6个月罚金300万 温惠获刑7年6个月罚金100万 [6] - 宁远喜被捕后举报叶华能隐瞒股权代持和骗取梅州客商银行牌照 监管确认叶华能未注销香港身份证与其开业承诺不符 [7] - 2024年深交所发监管函指出宝新能源2002-2022年年报未披露叶华能香港居民身份 [7] - 2024年8月梅州中院二审裁定原判事实不清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广东高院指定顺德法院异地审理 [8] - 2025年6月案件完成第二次庭前会议 确定重审开庭时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