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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索赔案一审落槌!投资者胜诉,实控人连带赔偿

证券欺诈案件判决 -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ST易事特因财务造假构成证券欺诈,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责任 [2] - 该判决为历时数年的投资者维权战役首战告捷,将激活后续数千名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行动 [2] 财务造假细节 - 2017-2021年间通过虚假贸易循环交易、虚构代采业务、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融资性造假等手段系统性粉饰财报 [3] - 五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9万元 [3] - 导致2017-2021年全部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成为2024年证监会"严打财务造假"专项行动反面典型 [3]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被处以800万元顶格罚款 [3] - 原实控人何思模被开出1000万元个人罚单并实施十年市场禁入 [3] - 十余名参与造假的高管同时受到处罚 [3] 司法判决影响 - 法院明确认定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2018年3月15日)和揭露日(2023年5月12日)等关键时点 [4] - 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且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主张索赔 [4] - 首例胜诉判决将大幅提升后续同类案件的维权效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