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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的核查意见 核查背景与范围 - 核查期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6月4日,覆盖因赛集团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1][4] - 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 [4] - 核查依据包括《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 [1][4] 主要核查对象及交易情况 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自查期间卖出358,205股,结余股数未披露 [4][5] - 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减持资金分配对象均非内幕信息知情人 [5] - 减持行为基于合伙人独立决策,符合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股份解禁公告 [5] 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024年10月10日卖出113,700股,结余股数未披露 [6] - 减持行为已通过2024年9月6日预披露公告和10月17日实施完成公告披露 [6][7] - 除监事吴宏山外,减持资金分配对象均非内幕信息知情人 [6][7] - 吴宏山在2024年10月22日前未参与重组筹划,减持行为属独立交易 [8][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券账户划拨1,700股,自营账户净卖出2,500股 [9][10] - 交易基于独立投资研究,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制度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自营账户买卖量均超100万股,资管账户买卖约69,900股 [11][12] - 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判断,符合信息隔离墙制度要求 [12][13] 总体核查结论 - 相关主体股票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14] - 交易行为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