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一致。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