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授权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员工激励 [3][4] - 监事会核查并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 股东大会批准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 [6] 注销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后,部分激励对象未在有效期内行权,导致102.1411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6] - 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标,92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94.76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7] - 合计注销296.9011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 [7] 法律意见结论 - 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合法,理由正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