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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2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65,145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0.31% [7][8][9] - 回购价格根据权益分派调整:首次授予部分为38.3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31.5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0]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及国资监管审批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3][4][6][7] 激励计划实施背景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向2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51.25万股授予41名对象 [3][4][6] - 激励计划涉及多次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动,累计回购注销95,680股,回购价格区间38.35-39.23元/股 [5][6] 业绩考核未达标详情 - 2024年实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2.57%,低于考核目标14.5%;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0.74%,未达15%基准 [8] - 唯一达标指标为资产负债率40.32%,低于上限46.61% [8] 回购注销方案 - 回购数量:1,265,145股(首次授予1,213,895股,预留授予51,250股) [9] - 价格调整逻辑:考虑2023年每股派息1.30元+送股0.3股、2024年派息0.88元,通过公式P=(52.30-1.30)/(1+0.30)-0.88计算首次授予回购价 [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决策流程: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7] - 法律依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资监管系列文件要求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