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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 红墙股份全资子公司红墙化学与中海壳牌签订《聚醚多元醇产品合作框架协议》[1] - 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事项 属于日常经营合同 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中海壳牌成立于2000年 注册资本276 79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注册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2] - 经营范围涵盖乙烯生产 石化产品研发销售 危险废物处置 港口仓储等[2] - 中海壳牌与红墙股份无关联关系 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状况良好[2][3]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 双方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回顾产品定制 数量 成本等事项 未达成一致可终止协议[5] - 红墙化学需按协议生产并销售中海壳牌定制的聚醚多元醇产品[5] 协议对公司影响 - 合作将发挥双方优势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5] - 短期对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长期或利好精细化工业务发展[5] 其他相关说明 -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科创投曾减持股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