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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公司治理规范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1][3]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2][3] - 控股股东关联方包括其控制的法人、自然人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其行为视同控股股东行为 [4] 信息披露要求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或市场传闻影响股价时,相关股东需配合交易所及公司调查并澄清事实 [7] - 涉及股份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持股变动超5%的情形,或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需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 [10][11] 独立性保障 - 控股股东需确保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3][15][20] - 禁止共用银行账户、财务系统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担保或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支持 [20][21] - 避免同业竞争及不公平关联交易,不得利用控制权牟取公司商业机会 [22][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控股股东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需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内幕交易 [12] - 转让控制权时需确保管理层平稳过渡,维持股权结构稳定 [30][31] - 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需主动赔偿中小投资者,并承诺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解除前锁定股份 [16][17] 承诺与合规管理 - 控股股东承诺需具体可操作,若履约能力恶化需及时披露并提供新担保 [18]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登记等 [32] - 不得通过调阅、报告等方式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需立即通知公司公告 [33][34] 其他行为规范 - 接受媒体采访或调研时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或进行误导性陈述 [35] - 需如实填报关联人信息,配合交易所及公司的调查并提供真实资料 [36][37] - 控股股东高管需督促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8] 附则 - 规范未涵盖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解释 [39][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