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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5][7]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5,000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 回购价格:9.9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 - 注销时间:预计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本次回购注销的影响 - 股本结构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25,000股至2,688,000股,总股本减少至117,423,931股 [6] - 对公司影响:不导致股票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且对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6][7] 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7] - 后续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已取得必要授权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