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准,发行4040万股,每股发行价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11.7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6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包括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和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9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亿元[2] 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原因 - 成都项目因终端客户新增上海工厂,需在苏州就近配套,故新增苏州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 - 研发中心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作为实施主体以协同研发职能[3] 新增实施主体详情 - 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22年4月,主营汽车零部件制造[5] - 成都项目新增苏州高新区金枫智能产业园为实施地点[4]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 公司将开设专项账户存放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调整基于客户需求及业务战略,优化资源配置,不改变资金用途或规模,不影响财务状况[6] 审议程序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规则[6][7] 保荐人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调整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对新增实施主体及专户无异议[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