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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5】0600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问题三、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4 年 4 月,公司与领为军 融管理层股东达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协议约定,2024 年度至 2027 年度,领为军融 应予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数额分别为 4,100 万元、7,000 万元、8,300 万元及 9,300 万元。报 告期内,领为军融实现净利润为 2,427.05 万元,承诺完成率仅 59.20%,收购首年即未完成 业绩承诺。公司对收购领为军融形成的 27,127.22 万元商誉计提减值 518.68 万元。此外, 根据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当补偿上市公司 1,695.27 万元,且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其以现 金或者领为军融股权方式进行补偿。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