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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制订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包含: (一)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解任的;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发生下列情 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新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