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经营决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决策正确性和合理性 [1] -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总经理任免与资格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五类人员不得担任总经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特定刑事犯罪者、破产责任人、违法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 [2] - 任职期间出现资格不符情形应立即解职 [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 享有七类事项决策权:500万以下对内投资/300万以下对外投资/300万以下资产处置/1000万以下单笔借款(累计8000万)/500万以下融资租赁/300万以下关联交易/200万以下财产损失 [2][3] - 超出限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 总经理义务与责任 - 需履行九项忠实义务:禁止受贿/侵占/利益输送/同业竞争/佣金私吞/泄密/干扰决策/关联损害等 [4] - 需履行三项勤勉义务:配合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遵守法规 [4] - 是第一经营责任人,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3] 工作会议机制 - 每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事项 [5] - 四种情形需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要求/紧急事项/突发事件/总经理认为必要 [5][6] - 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实行回避制度,记录保存十年 [6][7] - 参会人员对决议承担连带责任,持异议者可免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