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薪酬方案概述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1] - 方案参考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1] - 非独立董事兼任管理职务者按岗位薪酬标准领取,不另发津贴 [2] - 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2] 适用对象与期限 - 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 方案有效期至新方案通过之日止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和职能领取基础薪酬 [2] -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2] -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2] 其他规定 - 董事履行职责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 - 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2] - 兼任分/子公司职务者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 社会保险和年金等按国家及地方法规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