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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1][3] - 选聘标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内部管理、注册会计师资质及无违规记录等条件 [2] 选聘方式与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 [3][8] - 基本程序: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签订业务约定书 [4][5][6] - 选聘结果需公示,包含拟聘事务所及审计费用信息 [8] 续聘与改聘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同一公司不得超过5年,重大重组或上市后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6][12] - 改聘情形包括审计质量问题、分包转包、未及时备案等,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事务所 [7][14]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沟通评估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任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8][9][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10][20] - 选聘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需在合同中明确 [10][22]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等情况 [11][23]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1][25][26][27] 相关ETF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幅3.40%,市盈率228.17倍 [14] - 最新份额34.3亿份,增加25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978.1万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