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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义务[1][2] - 作为公司与上交所及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及市值管理等核心事务[2][3]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持有交易所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5] 董事会秘书的具体职责 - 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障会议文件记录准确性并保管档案[6] -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制定保密制度,处理股价敏感信息泄露事件[3][4] - 管理股东名册、董事持股记录及债券权益人名单[4] - 监督公司合规运作,对违规决议提出警示并向监管机构反映[4][8] 任职资格与限制 - 禁止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外的职务或领薪[7] - 排除条件包括三年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情形[8] 聘任与解聘程序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9][14] - 解聘需充分理由,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离任需完成审查及工作移交[15][16][18] - 空缺超三个月时法定代表人需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新聘[20] 工作程序与履职保障 - 会议筹备需提前通知并送达提案资料,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1] - 重大事项发布需事前请示董事长并经审核确认[22] - 有权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查阅公司经营财务资料[29][30] 法律责任与机构设置 - 需对委托他人执行的职责承担连带责任,重大失职或违规可导致一个月内解聘[25][26] - 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秘书交办工作[2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及时调整[32][3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规定事项按现行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