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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钼股份: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nduicheng Molybdenum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6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6,604,4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226,604,400股 [6][21] - 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800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112]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审计、战略发展和提名与薪酬3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138]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计账簿等资料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35]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688,837,000股,每股面值1元 [20] - 公司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30] 经营范围与战略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等 [15] - 公司坚持钼产业纵向一体化与非钼领域相关多元化协同发展战略 [14] - 公司经营宗旨包括创新驱动、系统协同、产融互促、绿色智造等"五位一体"发展原则 [1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20][12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2/3以上同意 [124]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1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以上,内容包括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等 [1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