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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上市公司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特维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奥特维已于2025年5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 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 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于12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 下同)融资额度,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