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公司监管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1]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1份关注函和浙江证监局1份警示函 [2][3] 关注函内容 - 关注函要求公司核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依据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炒作股价 信息泄露 内幕交易 大股东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公平性等问题 [2] - 公司按时提交书面回复并公告 未因关注函事项受处罚 [2] 警示函内容 - 公司2022年存在少量设备未交付即提前确认收入 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报信息不准确 [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设立未经董事会审议 [3] - 销售内控管理不规范 未及时获取销售设备安装交付最终文件材料 [3] 警示函责任认定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4]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轶 财务总监唐永娟 董事会秘书邵靖阳对主要问题负主要责任 [4] - 副总经理孙峰对销售内控管理不规范负主要责任 [4] 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 采取整改措施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5] - 公司未因警示函事项受处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