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2]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3] 募集资金存放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 [7] - 同一投资项目资金应存储于同一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7]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8]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投向 [9]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10] - 公司需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 [11] 募投项目调整与监督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需按程序审批:调增或调减低于20%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 [14]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5]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30] 募集资金变更与节余管理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方式 [2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5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 [29] - 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29] 现金管理与临时补流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需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0] - 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22] 监督与审计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 [3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董事会需在年报中披露鉴证结论 [32]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年度核查结论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33]
航天智造: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