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 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本次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12,661,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资金已于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