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伟民)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张伟民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1][3] - 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独立性及合规性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无重大业务往来 [6] 任职资格与记录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严格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候选人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9]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