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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 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申请人浙江建投提起仲裁,涉及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共计11.5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汉世伟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 - 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出具5份生效裁决书(案号:2024杭仲01裁字第532-535号及544号),申请人于2024年8月29日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 - 2024年12月23日,案涉五家子公司(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其中富阳农发已进入听证程序 [3] 预重整进展 - 杭州中院于2025年4月15日决定对富阳农发启动预重整程序,认为其具备破产原因但存在重整价值,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 [4][5] - 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债务清理、资产调查、与债权人/投资人协商拟定方案等,目标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4] - 临时管理人需履行九项职责,包括调查债务人状况、监督经营行为、推动预重整方案制定等 [5]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发生未披露小额诉讼27.67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3% [7] - 附表显示多起金融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展: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案件已终结执行,上海农商行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海尔融资租赁案件处于调解履行阶段 [10][11] 财务影响 - 公司已按会计准则处理预重整事项,预计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7] - 若预重整成功,将提升富阳农发盈利能力,但最终影响需以年度审计为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