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化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公告 明确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2] - 会议通知包含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程序、审议议案及股东权利等法定要素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名 代表股份669,780,187股 占总股本45.6779% [3][4]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同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供股东参与 [4] 议案审议与表决 - 本次股东会议案由董事会提出 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未收到股东新增议案 [4]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结果由交易所系统认证 合并统计后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4][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