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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nglv Environm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邮政编码230011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496,097元 [4] -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7,848,337股,2022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4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名 [5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 [53]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环卫服务、固废处理、污水处理、再生资源利用等环境治理全产业链 [4] - 具体包括智能环卫装备研发制造、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市政设施管理等综合环境服务 [4] - 许可项目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领域 [5] 股份相关 - 股份总数133,496,097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6] - 公司2019年11月由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净资产折股75,632,023股 [6] - 股份增减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 [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六种情况 [8][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告等资料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3]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1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27] 董事会职权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单笔不超过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43] - 审批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46] -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51]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净利润为正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分红比例不低于10% [62]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应达80% [62]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