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对外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 [1][2] - 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2]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 [3] - 证券事务部为具体执行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3] -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控股股东、董事等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与 [4][5] 接待和推广内容及行为规范 - 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通过官网、交易所平台、电话等多渠道沟通 [6][7] - 需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平台开展活动,为中小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沟通便利 [8][9] - 咨询电话由专人接听,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信息,需记录投资者建议并提交董事会秘书 [10] 调研及信息披露管理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沟通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若涉及需拒绝回答 [11] - 接受调研需核实对方身份并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12][13]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要求调研机构发布报告前知会公司,发现错误或泄露需立即纠正或公告 [13]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 - 对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活动需详细记录,包括承诺书、文字记录、录音等资料 [14][15] - 证券事务部负责存档保管相关文件,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备查登记情况 [15][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18][19]
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