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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公司治理规范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或占用公司资源 [1][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保证公司独立性,包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干预公司正常运作 [5][7][9][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隐瞒或要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4][9][10] 股东职责与行为准则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或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3][1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配合公司完成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包括问询、调查及查证,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 [9][1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时,需确保交易公允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并需协调新老股东更换以保障平稳过渡 [12][13]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 [3][1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要求公司垫付费用、拆借资金或代偿债务等 [8][1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得进行显失公平的交易 [10][22] 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配合公司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9][1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泄露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一旦泄露需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公告 [1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披露重大信息时,需确保境内市场同步披露 [4][12] 控制权与股权管理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持控制权稳定,质押公司股票时需确保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12][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前,需对拟受让人进行合理调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和诚信状况 [12][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配合公司披露股权和控制关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