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后于2025年6月4日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5日在杭州公元大厦南楼23层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网络投票分两个时段进行: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89,734,396股(占总股本48.3160%)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11名,代表股份285,023,253股(47.5304%),网络投票股东291名,代表股份4,711,143股(0.7856%) [4]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 [4]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共10项议案 [5][6] - 议案10(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生效以议案5通过为前提,涉及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修订 [6]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议案5至10,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2][3][4] - 表决结果经现场计票与网络投票统计后当场公布,未出现程序异议 [5][6]